晋孝武帝司马曜在西堂集会,伏滔也在座。伏滔回到家后,一下车就招呼他儿子,对他说:“上百人的聚会,皇上就座后没说别的,先问:‘伏滔在哪?在这里吗?’这确实难得,为人在世,做父亲的能够这样,如何?”
卞范之者为丹阳尹,羊孚南州也暂还,往卞许,云:“下官疾动3,不堪坐。”卞便开帐拂褥,羊径上大床,入被须枕。卞回坐倾睐4,移晨达莫5。羊去,卞语曰:“我以第一理6期卿,卿莫负我。”
所卞范之:下鞠,字敬祖,起初担任桓玄的长史,桓玄篡位后任丹阳尹,后被杀。也 南州:城名,又名姑孰,故址在今安徽当涂。3 疾动:疾病发行。杨勇《世说新语校笺》说:“药发动也,羊亦服五石散者。”4 倾睐:斜着眼睛看,这里指注目看着。5 莫:同“暮”。6 第一理:这里指最善于谈论义理的人。
卞范之(鞠)任丹阳尹时,羊孚从南州临时回京,前往卞范之家里,对他说:“我的药性发作了,无法坐得住。”卞范之就撩开帐子,铺好被褥,羊孚径直上了床,钻进被子后又要枕头。卞范之侧身坐着望着他,从早晨直到晚上。羊孚离开时,卞范之对他说:“我期望你成为最善于谈论义理的人,你千万不要辜负我呀。”
任诞反映了魏晋士人对于传统礼教的蔑视及借酒浇愁以求精神超脱的愿望。这是魏晋士人对于旧礼制的反抗,也是处于黑暗政治环境中对自由的向往。
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者,康年少亚之。预此契也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琊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
所比:接近。也 契:聚会。
陈留的阮籍、谯国的嵇康、河内的山涛三个人年岁相仿,嵇康最小。参加他们聚会的还有沛国的刘伶,陈留的阮咸、河内的向秀、琅琊的王戎。七人常在竹林下聚会,纵情饮酒,所以世人称他们为“竹林七贤”。
阮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坐进酒肉。司隶何曾者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也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3,以正风教。”文王曰:“嗣宗毁顿4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5!”籍饮啖不辍,神色自若。
所何曾:字颍考,三国时魏国人,曾任司隶校尉,入晋后,官至太宰。也 重丧:重大的丧事,指父亲或母亲去世。3 海外:本指我国国境以外的地方,这里泛指边远地区。4 毁顿:指居丧过哀而导致损害身体、神情疲惫。5 固丧礼也:据《礼记·曲礼上》说,居丧时如身体疲乏不舒适可以饮酒食肉,这也合于丧礼;如居丧不能坚持到底才是最大的不孝。
阮籍为母亲服丧期间,在晋文王司马昭的宴席上喝酒吃肉。司隶校尉何曾也在座,他对文王说:“您现在以孝治国,而阮籍却在母丧期间出席您的宴会,喝酒吃肉,应该把他流放到偏远的地方,以正风俗教化。”文王说:“嗣宗如此悲伤消沉,你不能分担他的忧愁,为什么还这样说呢?况且身体不适而饮酒吃肉,这也是符合丧礼的呀!”阮籍依旧在喝酒吃肉,神色自若。
刘伶者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也。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3已醉矣。
所刘伶:字伯伦,以嗜酒出名。病酒:醉酒后引起较长时间的身体不适。也 酲:醉酒后神志模糊的状态。3 隗然:醉倒的样子。